
在上海、广州推行婚庆服务合同统一先后失利之后,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日前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婚庆服务合同,将于2007年9月1日推行使用。示范文本规定,婚车迟到、影像灭失等算违约,婚礼服务企业应为新人的隐私保守秘密。
婚庆服务业
成新兴产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总干事史康宁告诉《市场报》记者,近年来,北京结婚人数增长较快,2006年超过了17万对,新人的平均婚庆费用支出也水涨船高,15年间上涨了约20倍。
在迅速增长的消费需求推动下,北京的婚礼庆典服务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据统计,北京已有600多家正规的婚礼服务企业。但由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特别是事先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在企业自制的合同中对服务的有关约定不具体、不全面,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了伏笔。
如一对新人委托某婚庆公司提供摄影服务,但在取相片时却发现没有向亲友敬酒的相片,遂与该婚庆公司交涉要求该公司赔偿。但由于双方事先只进行了简单的口头洽谈,该婚庆公司以未签书面合同为由拒绝了新人的赔偿要求。
企业应为新人
隐私保守秘密
合同文本中专门规定了对策划、主持、推荐婚车、代租婚车、化妆、摄影、摄像等主要服务项目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租婚车、摄影、摄像环节的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文本明确了婚礼策划方案为婚礼服务企业的智力成果,新人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规定了在婚礼仪式举行当日,新人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婚礼服务企业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服务;除署名权外,婚礼服务企业对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新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使用;婚礼服务企业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当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双方可以对因婚礼服务企业原因导致的影像灭失、缺少必拍场景、拍摄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下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约定;婚礼服务企业还应当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获悉的新人隐私保守秘密。
婚车若迟到
企业要担责
此外,新人如需婚礼服务企业帮助寻找婚车,合同文本还规定在代租婚车服务中,婚礼服务企业应保证婚车符合新出台的《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的要求,并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合同文本规定了在代租婚车模式中,如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低于约定级别、数量不符合约定、迟到等,婚礼服务企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对《市场报》记者说:“希望通过该示范文本的推行,减少婚礼服务、婚庆活动中的法律纠纷等烦心事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