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婚纱照,影楼未将底片还给新娘,却将又冲洗出来的照片与另一男子的照片放在一起摆在影楼做起了招牌,结果惹怒了新郎的母亲。今天,在李沧工商分局滨河路工商所的调解下,影楼向这对新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并赔偿了精神损失费500元。今天上午,市民孙小姐来到李沧工商分局滨河路工商所投诉称,两个月前自己和丈夫在李村某婚纱影楼拍了新婚照片,取回照片后,因是数码相机拍摄,商家未提供底片。前天晚上,自己到丈夫家中吃饭,没想到婆婆竟骂她败坏门风。孙小姐莫名其妙。后来,公公告诉她,原来,影楼把她的照片和另外一个男子的照片放在一起。孙小姐赶到该影楼,发现自己的一张单人照片居然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的照片摆放到了一起,俨然像一对情侣。
随后,工商人员立即来到该影楼,工商人员认为该影楼是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孙小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孙小姐的照片在店内悬挂两个月,并造成了恶劣影响,此行为对孙小姐构成了侵权。经过工商所调解,该影楼立即摘下拼凑的“鸳鸯照”,并向孙小姐及其家人当面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孙小姐精神损失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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